長期護理保險政策問答(三)
七、什么是失能評估?哪些參保人員可以申請失能評估?
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是指依申請對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基本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喪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程度)的評估,評估結論為重度失能的,作為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依據。
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不含精神類疾病)、傷殘等導致失能,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的(病情不穩定或處于住院治療狀態除外),可申請失能評估。
八、有哪些情形不符合失能評估申請條件?
1、在本市統籌區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未滿一年的;
2、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續不足6個月的;
3、申報材料不全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4、發生應由第三方依法承擔護理及康復費用或按照其他政策已享受護理補貼的;
5、距上次評估結論作出未滿6個月的;
6、失能人員申請現場評估地址在我市行政區域外的;
7、其他不符合我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范圍的。
九、失能評估所發生的評估費用由誰承擔?
1、申請人首次申請失能評估所發生的評估費用,按200元/人/次,由申請人墊付。經評估后,達到長護險待遇享受資格的,評估費用由委托經辦機構承擔,未達到長護險待遇享受資格的,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2、復核評估所發生的評估費用,按400元/人/ 次,由復核評估申請人墊付。經評估后,復評結果與初評結果一致的,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復評結果與初評結果不一致的,評估費用由委托經辦機構承擔。
十、參保人員如何申請失能評估?應提交哪些材料?
1、參保人員符合申請條件的,參保人員或其代理人可通過以下方式申請失能評估:(1)現場申請:在任意一個全市委托經辦機構服務網點(見附件)進行申請;(2)線上申請:通過“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下“醫保中心一長護險服務”申請。
2、申請失能評估時,參保人員或其代理人需如實填寫《福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醫保卡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2 )有效的病情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復印或復制的醫學檢查檢測報告、入出院記錄等完整病歷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